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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四举措全面抓好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
  为有效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种潜在风险,白河县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采取四举措全面抓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
  高度重视,强化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围绕省、市文件要求,该县结合实际,召开了风险防控部署会议,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建立了问责机制,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好养老、失业、工伤各险种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
  深入学习,增强防范基金管理风险意识。结合省、市下发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文件精神及市、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引导干部明确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利用党员活动日,专题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及警示教育活动,使各险种经办人员进一步树立法纪观念,提高抵御基金管理风险的能力。
  完善制度,提高业务经办风险管理水平。围绕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岗位权限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多项内控制度,调整充实内控岗位人员设置,强化授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严格经办、审核、支付、监控流程控制,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社保基金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屏障。
  开展自查,有效防范基金风险防控漏洞。严格对照风险防控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各险种经办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梳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种的风险点、危险源,定期开展自查和各险种交叉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销号整改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提高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业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