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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就业扶贫政策问答

  1、2018年就业扶贫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通过实施“转移就业拓展工程、创业带动扶持工程、技工教育赋能工程、职业培训提升工程、人才智力支撑工程、社会保险保障工程”就业扶贫“六项工程”,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更好支持脱贫攻坚。
  2、贫困劳动力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答:(1)参加免费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会集中举办一系列招聘活动,人社部门也会定期举办一些扶贫专场招聘会。
  (2)为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可以通过人社部门服务大厅、官网或微信等途径获得。
  (3)参加免费就业创业培训。

       (4)报销转移就业交通费。

         3、招聘活动的详细信息在哪里查询?

        答:每年春节过后,会在人社厅网站发布全省春风行动期间的招聘活动信息,扶贫专场招聘会信息可以从市、县级人社部门官方渠道获得。
  4、贫困劳动力如何参加免费的就业创业培训?
  答:(1)免费参加人社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的就业创业培训。
  (2)个人在职业培训机构缴费参加培训后,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
  5、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就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时间应不少于80个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800元。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50课时,补贴标准区分两种情况确定。若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200元给予补贴;若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且在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000元给予补贴。
  (3)生活和交通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6、贫困家庭学生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吗?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针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仅根据培训期限分类确定补贴标准。培训时间为一学期720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500元;培训时间为一学年1440个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培训时间为一学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培训时间为一学年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7、个人申领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个人在职业培训机构缴费参加培训的,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8、个人申请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个人银行账户等。属贫困劳动力的还应附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属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的还应附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属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还应附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9、培训机构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或垫付生活费补贴的,于培训后6个月内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支付到培训机构或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0、培训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补贴申请报告、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扶贫部门为贫困劳动力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或学校为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开具的证明材料或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11、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12、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申领程序是什么?
  答:转移就业人员应在实现转移就业后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给个人。
  13、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确认材料、交通费票据等。
  14、贫困劳动力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在家门口就业?
  答:(1)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15、什么是社区工厂?
  答:社区工厂指各类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乡(镇)、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农家庭院、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
  16、支持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2)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17、什么是就业扶贫基地?
  答:就业扶贫基地是指愿意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各类企业。
  18、就业扶贫基地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省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条件:(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2)能够提供适合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积极接收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3)能够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数量不少于30人;(4)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5)遵守机关法律法规,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6)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最近两年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7)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注重人文关怀。市、县级的自行确定。
  19.就业扶贫基地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向属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对本级冠名的就业扶贫基地依据规定条件进行审核,上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扶贫基地应经下级人社部门推荐。(3)公示:经审核合格的,应由负责认定的人社部门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20.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可授其“就业扶贫基地”牌匾。(2)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若贫困劳动力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进入就业扶贫基地,则就业扶贫基地不再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3)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21.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答:公益性岗位是特设公岗、公益专岗和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总称。
  22.什么是特设公岗?
  答:特设公岗即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是指脱贫攻坚期间,可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
  23.什么是公益专岗?
  答:公益专岗即就业公益专岗,是指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其从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
  24.什么是城镇公益性岗位?
  答: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脱贫攻坚期间,贫困县当年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
  25、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2)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26、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 给予创业贫困劳动力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免费创业培训,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3)创业担保信用村要优先推荐贫困劳动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免除反担保手续。
  27、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应在受理期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将补贴支付给个人。
  28、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9、扶持贫困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在贫困地区的创业人员、非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创业人员,以及至少包含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伙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不受“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限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须已结清),可优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0、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小微企业提交申请前1年内新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人(超过100人小微企业新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人)及以上的,吸纳符合条件人员比例降低为15%(超过100人的降低为7%)。
  31.个人信用卡交易记录对创业担保贷款有影响吗?
  答: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放的富秦家乐卡、其他商业银行发放的信用卡的交易记录,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均不列入个人有商业银行贷款记录范畴。
  32.贫困劳动力入驻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原则上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的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按照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1.5倍核算。
  (2)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为入驻创业实体予以孵化和帮扶的时间应不超过3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可优先入驻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孵化或帮扶的时间可延长1年。
  33.针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试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或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收费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成鉴定(考核)工作后,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至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5.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补贴申请报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免费鉴定证明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鉴定对象为贫困劳动力的还应附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材料;鉴定对象为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的还应附学校开具的人员证明材料;鉴定对象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还应附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36.贫困学生就读技工院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在入学、选择专业、安排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落实助学政策、实习、推荐就业等方面实行优先政策。(2)人社部门落实每生每年2600-3600元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和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补助。(3)2016-2020年期间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我省技工院校就读并拥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校给学生开具学籍证明,由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赴户籍所在县(区)扶贫办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申请补助。
  37.考取贫困地区的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优秀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适度降低招录门槛,适当向深度贫困县、计划摘帽县倾斜。
  38.对参与扶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到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获市级政府(省级部门)表彰,且年度考核合格,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9.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对建档立卡标注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从2018年1月起,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2)从2018年1月起,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3)在全省普遍提高最低缴费标准前提下,对贫困人口保留最低缴费100元档次。
  40.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从2017年起,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100%。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包括在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所有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合。其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56个国贫县由涉农整合资金中解决,其余42个有扶贫任务的县,由省、市、县财政按照3:3:4比例分担。